原标题:定格光影 绽放石林县城之美
日前,石林县从40个参与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的县(市)中脱颖而出,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首批命名的“美丽县城”。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从石林“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充分彰显石林文化内涵和人文魅力,展现“美丽县城”建设的新变化、新风貌、新成果,提升“美丽县城”建设的知名度和全民参与度。4月10日,石林县以“山水石林·美丽彝乡”为主题,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国全域旅游区建设,组织开展“山水石林·美丽彝乡”摄影作品征集大赛,通过摄影人的镜头,从不同的视角、不一样的角度、不一样的画面展示石林县城的美和石林旅游城市品牌的良好形象。
一、活动组织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指挥部
承办: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石林彝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昆明摄影家协会
二、主题内容
以“山水石林-美丽彝乡”为主题,围绕“美丽县城”建设“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捕捉突出自然风光、城市建设、文化景观;体现百姓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等城市宜居环境;在“山水石林·美丽彝乡”建设中建设者建功立业的时代风采和城乡居民幸福生活的典型人物特写及石林旅游城市品牌的良好形象。
三、参赛对象
所有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四、作品分类
本次征集的参赛作品拟分三类:
(一)城市风光类。突出城市建设、文化景观建设与自然风光和谐。
(二)百姓生活类(含民风民俗)。突出石林良好的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三)典型人物类。突出在“山水石林-美丽彝乡”建设中建设者建功立业的时代风采和城乡居民幸福生活的典型人物特写。
五、作品要求
(一)围绕大赛主题内容,聚焦“山水石林-美丽彝乡”建设的新成就、新气象、新风貌;捕捉建设者建功立业的时代风采;记录人民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精彩瞬间和幸福感。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在石林县环城路范围内?围绕山水、人文、街景风貌等建设成就,拍摄、创作符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的摄影作品,创作方法、表现风格、单幅组照不限。
(三)参赛作品:相机拍摄图片、数码、胶片均可,彩色、黑白不限,胶片作品必须扫描为电子版JPEG格式投稿。
(四)所有参赛作品须在图片下按要求注明相关信息并保持原内容,谢绝后期创意(挖补,增减,拼合),只可接片和作色彩饱和度、色调、对比度调整或适当裁剪。否则视为不合格稿件。
(五)参赛作品一经入选,作者必须提供原始影像,如:RAW、JPEG格式6MB以上,TIF格式50MB 以上。
(六)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七)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二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 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投稿者自负责任。
(八)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九)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十)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20幅(组),参赛作品一律以JPEG格式的电子版形式投稿(不收纸质稿件)
投稿作品: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200像素,图片大小控制在1.5MB左右,须保留EXIF原始信息,方便调取。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须打包,注明“山水石林-美丽彝乡”摄影展览比赛稿件,如有两个以上类别稿件必须分别打包并标注类别,同一作品不能投两个类别。稿件中每件作品写明类别、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及必要创作说明等信息(例如:《美丽县城》 张三×××单位电话13××××拍摄地×××说明:......)。
注:组照为一幅作品,每幅组照原则上不得超 6幅(4-6张),打包并注明顺序(例如:组照《美丽县城》1-6张图片一个文件包,其中的6张图片须注明:组照《美丽县城》1、组照《美丽县城》2......组照《美丽县城》6)。
六、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491943027@qq.com
联系电话:0871-67718997(“美丽县城”办公室)0871-67787441 (石林县文联)
联系人:
丛老师 13888926860
李老师 13708467838
许老师 13987697961
高老师 13888529136
或:投稿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1102702529@qq.com 1282198241@qq.com
七、征稿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7月20日24:00时整,以收到作品为准(本次比赛只接受邮箱投稿),逾期投送作品不再参评。
八、奖项评审
本次大赛作品评奖,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和评奖。获奖名单将在“石林在线”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九、奖项设置
(一)本次摄影大赛设置奖项
1、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城市风光类和人文类各1名);
2、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3、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4、优秀奖15名,奖金各400元;
5、入选奖34名,奖金200元。
(二)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童文文 杨梅花 丛娃)
(石林“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李元 杨雷 供图)
